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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刘伟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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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335人看过
法律分析:不是,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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