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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335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案件对于是否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已经加了被执行对于这起案件能起到什么作用,很多当事人不是很明白,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再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1、因被执行人死亡,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的。

  

  2、因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其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的;

  

  3、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合并,可申请变更合并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

  

  4、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分立,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分立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可申请直接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

  

  6、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可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

  

  7、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可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有限合伙人出资未到位的,可追加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

  

  8、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9、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在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可申请追加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10、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1、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可申请变更、追加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

  

  12、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出现解散事由后,可申请追加无偿接受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作为被执行人。

  

  1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可申请追加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14、在执行程序中,可直接追加在人民法院作出书面承诺代为履行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15、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被其上级机关或其他组织无偿调拨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可申请追加取得资产的企业或个人为被执行人。

  

  16、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而执行依据将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为被执行人,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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