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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怎样规定加班的?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394人看过

  在劳动争议的很多案件中,劳动者对于加班很模糊,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加班的,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希望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于加班大家有一个了解。

  

  1、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

  

  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还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

  

  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4、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

  

  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5、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6、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做加班费?

  

  双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劳动。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的,应为加班。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只是在休息和游玩的,则不算加班。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全部或一部分加班费。

  

  7、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或节假日算加班吗?

  

  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8、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加班吗?

  

  在加班上,外派人员跟本部人员是一样的,如果外派人员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那么就是加班。同时,外派人员在加班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外派当地的相关规定。

  

  9、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属于加班吗?

  

  一般不认为是加班。但考虑到类似活动用人单位都会要求劳动者必须参加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可能会有争议。为此,用人单位应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这类情况(在节假日和休息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以及在工作日下班后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属于加班,这样子,在认定上会偏向于用人单位。

  

  10、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属于加班吗?

  

  只有当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来单位上班,才能被认定加班。

  

  11、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由于综合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例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认定为加班。

  

  12、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但是,深圳和上海两地均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的,应认定为加班,工作日和休息日则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1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班可以不发加班费吗?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加班,要看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如果认定为加班的,则应该发放加班费。

  

  1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根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是否安排补休,决定权在企业。优先安排补休,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因此,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关于调休的安排,不能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15、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能否按违纪处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以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没有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或者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对此,用人单位不能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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