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翠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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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赫XX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宫翠茹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3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赫X系出租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与正于人行横道线过马路的柳X相撞,导致柳X抢救无效身亡,后报警并留在现场,公诉机关依法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2、赫X在驾驶途中遇到人行横道线不避让,系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经查,当时赫X前方的机动车辆减速避让行人,赫X欲从右侧超车,导致视线受阻,酿成惨剧。毫无疑问,赫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予以刑事追究,考虑到赫X肇事后立刻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存在自首情节,依法予以适当从宽,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八十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3、XX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行车途中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再急也不能给安全打折。

    宫翠茹,自2003年执业至今已20年,现任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主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丹东
  • 执业单位: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62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