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入职某知名外企二十余年,长期任职核心岗位。2024 年 11 月,公司以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绩下滑” 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仅支付部分补偿。劳动者不服,委托史长柱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2024 年年终奖、历年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一审法院支持劳动者诉求,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差额、年终奖、未休年假工资,总金额超 37 万元,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解除合法、年终奖属自主发放、年假诉求超时效。
二审中,史长柱律师聚焦三大胜诉要点:一是否定解除合法性,指出公司以 “客观情况变更” 解除无实质证据,组织架构调整属内部管理,非法定事由,且未履行调岗协商、完整告知义务,构成违法解除;二是锁定年终奖支付依据,提交长期薪酬发放记录,证实年终奖为固定薪酬惯例,违法解除致员工提前离职,应按比例折算发放;三是驳回时效抗辩,明确公司仲裁阶段未提时效异议,诉讼阶段抗辩无效,年假诉求合法有效。
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驳回公司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劳动者成功维权。
史长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