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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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能否减免商铺租金吗?

作者:李翔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4次举报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1日,上海龙威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威公司”)与东北美食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签订了位于上海市杨浦区一二八路101号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间自2022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每月租金20000元,押金20000元。合同签订后,东北公司正常营业。但,上海市于2022年3月中旬开始爆发疫情,人流量减少,同年3月28日因配合防控政策,东北公司停止营业。

东北公司诉求:

因为疫情期间没有营业收入,要求承租方免除疫情期间所有租金。

龙威公司认为:

疫情对双方均有损失,如东北公司坚持不付租金,将会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观点:

租赁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有失公平。而且,最高院也已经发布了疫情期间关于经营性租房的指导意见,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故,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李翔律师执业于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李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