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这是一起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窦某涉案金额高达107万余元,远超“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选择对抗式辩护路径,而是精准锁定“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三大从轻情节,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十个月的理想判决结果。
案情简介
2026年2月至3月,被告人窦某经同案犯介绍,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密山市等地寻找安装地点、办理固定电话并架设“猫池”设备,为上游诈骗分子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短短两个月内,该线路导致7名被害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骗钱款共计107万余元,窦某个人非法获利12,800元。公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
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高志博律师迅速介入。这位自2013年起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的资深刑事律师,深知面对百万级涉案金额和“主犯”指控,当事人最需要的是冷静、精准的辩护策略。
高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窦某,详细了解其参与犯罪的动机、具体分工及获利情况。通过全面阅卷,高律师确认了一个关键事实:窦某在共同犯罪中虽起主要作用,但相较于发起者,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
为争取最大从宽幅度,高律师积极做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2,800元。高律师深知,在帮信罪案件中,退赃退赔不仅体现悔罪诚意,更是获得从轻判决的关键筹码。
庭审中,高志博律师提出客观理性的辩护意见,重点强调窦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同时,考虑到窦某年纪较轻,高律师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强调其主观恶性不深、易于改造。这一辩护策略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更容易获得法官的认同。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窦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高志博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人。
案例启发
本案的价值在于展示了一条务实有效的辩护路径。在帮信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涉案金额过百万通常面临较重的实刑判决。高志博律师没有盲目做无罪辩护,而是将辩护重心从“定罪”转向“量刑情节挖掘”。这一策略的核心启示在于:当证据确凿时,精准挖掘从轻、减轻情节,远比对抗式辩护更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执业十余年来,始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已成功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风险,欢迎致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的早期介入,往往是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