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雯雯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40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是我代理的一件关于专利侵权的案件,我代理被告方,原被告为同地域同业竞争者,在专利申请初期双方均就相关产品进行了研发,但原告申请专利在先,被告未申请专利,因证据意识薄弱,被告也没有保存相关的证据。那作为被告方,是不是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是不是以后就不能继续使用自己前期研发的技术了呢?
在了解案情后,我对原告所有的专利进行深入的检索分析,经过检索,发现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本不应该获得专利授权。为杜绝后患,经于当事人商议,遂决定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部审理后,该专利最终被无效掉。该案也由中止审理状态变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专利技术变为现有技术,同业竞争者均可以继续使用相关的技术,而不用担心侵犯他人专利权。
建议:遇到专利侵权案件,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做侵犯和现有技术分析,将他人专利无效可能是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