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雯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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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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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我是被告,我和原告几乎是同时研发了相关技术,原告申请了专利,现在不让我用了,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陈雯雯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40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是我代理的一件关于专利侵权的案件,我代理被告方,原被告为同地域同业竞争者,在专利申请初期双方均就相关产品进行了研发,但原告申请专利在先,被告未申请专利,因证据意识薄弱,被告也没有保存相关的证据。那作为被告方,是不是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是不是以后就不能继续使用自己前期研发的技术了呢?

      在了解案情后,我对原告所有的专利进行深入的检索分析,经过检索,发现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本不应该获得专利授权。为杜绝后患,经于当事人商议,遂决定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部审理后,该专利最终被无效掉。该案也由中止审理状态变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专利技术变为现有技术,同业竞争者均可以继续使用相关的技术,而不用担心侵犯他人专利权。

      建议:遇到专利侵权案件,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做侵犯和现有技术分析,将他人专利无效可能是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

     

陈雯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专利、商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98
  • 擅长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知识产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