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公民,我们都知道,遇到征地拆迁活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很多被征收人却采取各种错误维权方式。今天,就为各位梳理一下被征收人常用的5种错误维权手段,希望大家不要走入此类误区。
一、上访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老百姓热衷于选择上访是抱着零成本解决问题的想法,而其实法律已明确规定这类问题一律由法院来裁决,如果上访能够改变您的拆迁补偿,那相关部门的门槛早就被踩跨了。
二、媒体曝光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各种媒体报道拆迁的新闻,但是,却很少听说哪个征地拆迁项目因为媒体的报道而改变补偿。
媒体的本质是寻求新闻点。征地拆迁在中国社会已经是一个很常见的社会现象,如果只是补偿不合理,并没有新闻点,媒体很少介入。
因此,一些被征收人希望通过媒体的曝光,来给征地拆迁方施压,以改变拆迁补偿,其实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
三、纪委检举揭发
纪委是党的内部纪律检查机关,核心还是打击贪腐,不可否认,一些拆迁项目当中存在贪腐,但不是每个拆迁项目中都存在贪腐问题。
举报贪腐问题要具体到人,而且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没有证据,纪委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就算真的打击了贪腐,其实被征地拆迁人也未必能够改变补偿金额。
四、盲目诉讼
拆迁维权属于一项专业领域(https://www.guanlingls.com/)。实践中,即使是一般律师接触到拆迁案件也不一定吃得透、搞得懂。可是有些被拆迁人往往自以为是的走起法律程序,甚至有点小聪明的被拆迁人会这个律师问一下,那个律师问一下,自以为很聪明学会了维权办法。岂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维权不成,却导致自身所有的证据线索暴露。
五、钉子户
这个就不必多说了,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身体素质不够硬的,家里有老人小孩的,就不要考虑做钉子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