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一场突发术后并发症引发的医患争议
2025年8月28日,患者张某因“检查发现颅内动脉瘤1月余”入住恩施某医院神经外科,入院诊断为前交通动脉瘤。同年9月1日,医院在全麻下为其行“脑血管造影+经导管颅内动脉瘤支架辅助栓塞术”,术后患者一度出现嗜睡症状,当日15时许病情急剧恶化,经检查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积血,虽紧急行锥颅脑室外引流术、腰大池置管引流术,仍因病情过重经家属签字放弃救治出院,患者返家后随即去世。
逝者亲属认为医院诊疗过程存在过错,与院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2026年初,医患双方共同向恩施州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同时共同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医疗损害鉴定。湖北百嘉律师事务所李沩律师接受患方委托,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纠纷处置。
二、办案难点与律师应对策略
本案的核心难点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医疗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的专业认定,颅内动脉瘤介入手术本身属于高风险诊疗行为,需精准区分手术固有风险与医方过错;二是赔偿项目的合规核算,医疗纠纷赔偿涉及多项法定标准,需严格对应湖北省上年度统计数据逐项举证;三是纠纷的一揽子化解,既要保障患方及时获赔,也要避免后续衍生争议。
针对上述问题,李沩律师采取了分层处置方案:
锚定专业依据:引导双方通过共同委托鉴定的方式明确责任,结合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责任比例意见,为调解奠定客观基础;
精细化核算损失:严格按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湖北省2026年度赔偿标准,逐项梳理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最终核算总损失1045276.58元,按同等责任50%比例计算后叠加精神损害抚慰金,形成清晰可查的索赔依据;
闭环式风险防控:在调解协议中特别设置“司法确认条款”,明确双方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打消医方对“后续被反复主张权利”的顾虑,也保障患方权益能够刚性兑现。
三、调解结果与司法确认效力落地
2026年3月23日,经恩施州某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恩施某医院合计向患方支付各项损失552638.29元,扣除已垫付的9000元鉴定费后,剩余543638.29元于2026年4月3日前支付至患方指定账户。
同日,李沩律师代患方与医方共同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恩施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案涉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明确一方拒不履行的,对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纠纷从启动调解到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仅用时不足2个月,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四、律师说法:医疗纠纷化解的三个关键提示
结合本案办理经验,李沩律师特别提醒医患双方注意医疗维权的核心要点:
第一,理性选择解纷路径。医疗纠纷专业性强、鉴定周期长,若直接进入诉讼往往耗时半年以上,对于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选择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配合共同委托鉴定,是高效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优解。
第二,重视司法确认的“强制力加持”。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旦一方反悔,另一方仍需重新起诉;但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效力等同于生效判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是避免“调解空转”的关键程序。
第三,赔偿核算必须“于法有据”。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均有明确法律规定,患方切勿盲目主张高额赔偿,医方也不能随意压低赔付金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前梳理损失清单,才能提高调解成功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