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汤圣泉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土地纠纷拆迁安置行政诉讼行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汤圣泉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8日|分类:拆迁安置 |910人看过
五、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根据《征收条例》第12条的规定,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拨付到位
在指定的金融机构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房屋征收与补偿,不得挪作他
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根据《征收
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
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