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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父母提供的购房款,离婚时可否追回

发布者:家德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439人看过

作者:李静律师,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师。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不仅仅关系着恋爱中的男女,更牵动着双方父母的心。为了让儿女婚后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很多父母愿意倾尽所有来为他们购房买车。如若真能如父母所愿,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恩爱携手共渡一生,倒也没什么。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当婚姻走到尽头时,高价值的房产分割纠纷,也就成了离婚纠纷的重头戏。

今天我们聊一聊离婚时,父母当初给的购房款该如何处理?

亲办案例

王先生和李女士于2013登记结婚,并于婚后在南京市区购置了一套房产,首付款80万元均由王先生父母支付。如今,因各种生活问题,王先生和李女士已决定离婚,但他们就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李女士主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而王先生则主张先退还父母支付的80万购房款之后,再对余下对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王先生的想法,李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这80万的首付款应该视为父母对他们的赠与,毕竟当初给这笔钱的时候也没有说过是借款,现在离婚才改口说是借款。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且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来王先生想体面的解决婚姻关系,毕竟夫妻一场,但目前似乎已经进入死胡同,双方僵在这里,任何一方都不愿意让步,似乎诉讼不可避免。

律师解读

接受王先生委托的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律师介绍道,对于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未明确出资性质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认定为赠与,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认定为借款。

在本案中,父母手上只有王先生事后补的一张借条,且只有王先生一人签字,但是由于借款交付事实清晰,资金用途明确,虽然是补的借条,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认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父母的出资款被认定为借款而不是赠与。

此前已有判例,在只有后补借条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将这笔钱认定为借款。

律师建议

鉴于诉讼流程繁杂,以及可预见的风险,李静律师建议王先生与女方先沟通谈判,交流意见,预判与分析诉讼结果,找到平衡点。

首先,李静律师了解到,新房装修的时候女方父母也出了10万元。对方很可能也采用相同方式处理,这样的话,离婚案件外可能会延伸出另外两个案件,分别是王先生父母以及李女士父母起诉他们,原本2个人的事情变成了6个人的事情。

其次,诉讼是存在风险的,这个案件的核心是父母的出资款属于借款还是赠与,虽然我们分析被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很大,但还是有很多的不确定性。

写在最后

最终王先生接受了李律师的建议,经过4次沟通协商,王先生和李女士达成调解:分别归还王先生父母的80万以及李女士父母的10万元,剩余财产分割时适当的对李女士进行一定的补偿。

虽然过程不容易,不过结果双方甚至4位老人也是接受的,也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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