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二手房可以购买?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2日|分类:抵押担保 |152人看过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分第二次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交易:

  1. 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 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 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4. 有所有权纠纷的;

  5. 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 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 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9. 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