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结婚容易,离婚难的人身风险
双方结婚之后,一旦一方假戏真做不肯离婚,则会对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最终或许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如果一方坚持不离婚,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一审不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此时还需等六个月后再进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也存在不判离的风险,到最终双方判决离婚可能要经历1-2年的时间甚至更久。此时一方需付出巨大的时间及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离婚诉讼期间无法再次缔结婚姻。另外,有的人为防范风险可能在婚姻缔结之前签订协议约定达到某种目的之后双方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协议中的此种条款往往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会被认定无效。
风险二:财产混同,离婚时被分割的风险
我国施行法定的婚后财产共有制,也就是说,结婚后如无特殊约定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两人结婚的时间越长,双方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则越多,而夫妻双方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时通常为各半分割。虽然有些人为规避风险,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达成了婚前协议对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的归属作了相应的约定。但是如果婚前协议写的不够严谨,如离婚时有部分财产离婚协议中并没有约定或双方间财产发生混同难以证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仍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另外,如果另一方举证证明该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签订的,一旦被法院认定存在上述情形则该协议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风险三:发生意外,遗产会被继承的风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也就是说,假结婚的一方如果遭遇意外且生前并未订立遗嘱的情形下,将以法定继承的方式开始继承,另一方作为其配偶将会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风险四:一方负债,另一方需同时承担的债务风险
一方对外负债,如果经法院判决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也需对此进行偿还。另外,因需对债务共同偿还,其名下财产还可能成为第三人采取保全或执行的标的物。尽管双方之间可能签订协议约定对彼此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该协议属于双方间的内部约定仅在双方之间生效,不具有对抗外部债权人的效力。
风险五:一方生活困难,需履行夫妻间扶养义务的风险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需注意的是,此种义务作为夫妻间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约定了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作出了约定,但是,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也无法对抗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无论作出何种约定,该法定扶养义务都不能免除。另外,《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上述情形下,都有可能导致假结婚的当事人在离婚时要承担额外的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