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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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违约责任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613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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