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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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义务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540人看过

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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