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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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特征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7日|分类:合同审查 |488人看过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比如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赔偿数额”、“免除某种事故发生的责任”等。
    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当然这种兔责可以部分免责(限制),也可以是全部免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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