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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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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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8日|分类:离婚 |476人看过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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