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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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时效要重视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9日|分类:工伤赔偿 |628人看过

  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上访。这样如果一旦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务工人员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来,仍有不少打工者只知道埋头干活,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目前大多数劳务工均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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