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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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务合同还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493人看过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如果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使名义上签署的是劳务合同,仍视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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