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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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发表“差评”言论引发名誉权纠纷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0日|分类:网络法律 |361人看过

目前,根据“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侵权的言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被侵权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明显不构成侵权的言论或者无法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言论,作为网站的管理者,在接到通知后,也可视情况根据网站管理公约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当的言论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至于采取哪种措施,可视网站平台提供服务的性质而定。

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完善网络侵权言论应对措施,及时公示有效的侵权信息举报途径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侵权信息处理的及时性,规范引导网络用户的言语互相尊重,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建立符合网络道德规范的评价规则,引导网络用户合理发表网络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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