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浙江平湖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赵某(化名)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确认问题产生争议,而该确认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伤认定及赔偿主张能否成立。陈建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准确把握住劳动关系确认是整个维权链条起点的关键节点,通过诉讼程序施加压力,最终促成8万元调解款分期支付方案,并巧妙设置违约金条款为协议履行提供保障。
案情简介
赵某2024年4月17日入职嘉兴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赵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受伤。然而,用人单位未与赵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不配合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对于赵某而言,若无法在法律上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续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等全部程序都将无从启动——确认劳动关系,是整个维权链条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走投无路之下,赵某委托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陈建平律师代为维权。
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陈建平律师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研判。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缺乏直接书面证据;而若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工伤认定及后续赔偿将全部落空。陈建平律师迅速指导赵某收集和固定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资料、工作现场照片、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实际用工事实的间接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2024年9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陈建平律师始终坚持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清晰呈现了赵某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的事实,充分论证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论证,用人单位意识到诉讼风险后主动寻求和解。陈建平律师在确保当事人核心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秉持务实态度,积极与对方协商和解方案。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和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用人单位同意支付赵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旅费等共计80,000元,分两期支付——2024年9月15日前支付40,000元,2024年10月15日前支付40,000元;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赵某可在对方逾期付款次日起就全部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赵某负担。
案例启发
本案有三点值得关注。其一,劳动关系确认是整个工伤维权链条的起点。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通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间接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其二,违约金条款与加速到期条款的组合运用——通过设置违约金和“违约则全部款项到期”的条款,为分期付款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执行保障,既解决了用人单位的支付压力,也保护了劳动者的收款安全。其三,诉讼策略的选择考验律师的实战智慧——本案以“确认劳动关系”为诉讼请求切入,以小博大,最终撬动了8万元的赔偿款,展现了精准诉讼策略的价值。
陈建平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专注全国劳动、工伤案件,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对于江浙沪皖地区客户可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先行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执业近二十年来,陈建平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持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