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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379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895号唐某彬危险驾驶案指出:

(1)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2)行为人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3)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4)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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