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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惠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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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3日|分类:抵押担保 |146人看过
裁判要旨:备案登记不等同于抵押登记,仅进行备案登记的不动产抵押不能设立抵押权。备案登记时登记机关仅在涉案土地使用证及土地登记卡上进行了记载,未向抵押权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不能认为完成抵押登记程序。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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