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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惠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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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3日|分类:抵押担保 |340人看过
裁判要旨: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抵押权设定时间早于抵押登记实际完成时间的,应以抵押权实际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时间作为抵押登记完成的时间,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第三人是否知晓不动产登记权利状况。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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