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民间借贷合同不仅无效
还可能触犯法律!
近日,宁海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案件细节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王某将从银行贷款的款项转借给陈某,因此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故扣除陈某已经支付的部分款项,陈某应返还826600元。故依法判处陈某返还王某款项826600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其实,
这种行为还有可能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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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德敬提示:
民事行为虽以公民意思自治为原则,但因民间借贷等不法行为给民间金融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不利于整个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国家已相继出台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因此,建议借贷双方选择合法、合规的途径获取贷款,借贷发生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利率的约定,如此,才能更有利于自己合法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