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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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刑知法】何为刑罚?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3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587人看过

何为刑罚?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出自诸葛亮《便宜十六策·赏罚》。本句的意思是:通过惩罚使做了坏事的人知道所要被惩罚的原因,那么他们就知道有所畏惧了。今天德刑知法便为大家讲讲何为刑罚,刑罚为何。


刑罚是人民法院,也就是审判机关,依法对罪犯适用的限制和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刑罚是犯罪行为最主要的法律后果,无罪不罚是刑罚的底线。刑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使用。



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刑罚?历来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因为有犯罪所以需要刑罚;而另一种观点认为,为了没有犯罪所以需要刑罚。


前者立足既往,认为罪犯实施犯罪,本身就应受到惩罚,惩罚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即报应主义思想。而后者关注将来,认为惩罚是为了预防犯罪,对社会有积极的作用,此乃功利主义思想。


我国刑法的通说历来是折中说,我们既要向后看,又要向前看,一个是根据,一个是目的。


刑罚的根据一定是已然之罪,因为犯了罪所以受惩罚,重罪重刑,轻罪轻刑,无罪不刑,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在一个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无论为了达到多美好的目标,都不能惩罚他。在这个基础上,刑罚追求积极的目的,即犯罪的预防,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一般预防针对普罗大众,要威慑所有人,通俗讲就是杀鸡给猴看;而特殊预防针对犯罪人,剥夺其再犯能力,让他不再犯罪,比如把他关进深牢大狱,这是消极的特殊预防,而积极的特殊预防就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刑罚应当在报应基础上追求预防。即便罪犯丧失犯罪能力,他也应该受到最低限度的惩罚。比如张三因为生计抢劫,在被捕前抽中巨奖,又如李四性欲亢奋,实施强奸,后来遭遇车祸,丧失性功能。按照特殊预防的思路,这些人今后可能不会再实施类似犯罪,没有必要浪费刑罚;按照一般预防的思路,完全可以假装宣判,向社会公示这些人已经受到惩罚,而实际上让他们远走高飞,这也可起到威慑作用。但这些做法显然不当,因为它违反了正义的基本要求。


刑罚起源于远古时代的同态复仇,必然带有感性成分。虽说它需要理性的补充,但并不意味着感性就毫无意义。惩罚必须要满足社会公众最基本的正义情感,绝不能让无辜者含冤受屈,让有罪者逍遥法外。民众朴素的正义情感,是刑罚的首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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