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
别以为这是生财之道,实际上,该行为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 网站投诉 消费者可向网站客户服务部门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 2、公安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