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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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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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与建筑工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320人看过

【基本事实】

原告诉请:1、被告建筑公司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内容载明:今向余某某暂借人民币5万元整,定于2012年12月20日归还。借条,被告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欠条上签字并加盖被告公司印章。

【争议焦点】

原告证据是否足够支持其主张。

【法院判决】

被告建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余某某借款50000元。

【律师评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成立,原告已依约交付借款,有相应欠条为证。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原告的诉请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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