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某工程分包欠款纠纷,实际施工自然人无施工资质,承接某公司分包的项目,其中非样板区签有分包合同,样板区完工未订立书面协议,工程均竣工验收并完成造价审计。施工方已收取部分工程款,因管理费、罚款、审计费、水电费结算分歧诉至法院,索要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包弘斌律师受托代理涉案两家企业。
一审法院认定:个人无资质分包合同无效,工程竣工可参照约定结算价款;承诺书系企业向建设方出具,受合同相对性约束,关联企业无需连带付款;非样板区按合同比例计取管理费,样板区无书面约定不计管理费;因双方无法举证拆分各项杂费,法院酌情核定水电费、罚款、审计费分担标准,驳回企业管理人员薪资扣款主张,判令分包企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一审宣判后,实际施工人、分包企业均不服判决,分别提起上诉。二审中,包弘斌律师继续全权代理两家涉案企业,分两条思路应诉:针对实际施工人上诉,举证说明管理费、各项扣费均有合同及审计依据,关联企业免责符合法律规定;针对己方当事人(分包企业)上诉,梳理证据瑕疵,证实其新提交材料不能佐证样板区扣费约定、管理人员工资扣款缺少举证支撑。相关判决结果较原告诉请降低近三百八十余万元
二审法院采纳代理观点,认定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误,终审驳回双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代理方二审全面胜诉。本案亮点在于律师同时代理两家涉案主体,精准依托合同约定与举证规则,妥善化解双向上诉风险,顺利保全当事人一审胜诉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