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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1279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意思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履行合同义务;

  3.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4.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地上建筑物未建成的需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投资情况证明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出让合同书复印件);

  4.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

  5.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新测量的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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