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真律师

  • 执业资质:1411520**********

  • 执业机构:河南恒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信阳破坏生产经营案,第一被告人获轻判

发布者:何文真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210人看过


基本案情:


 
  2016年元月,固始县叶某甲、叶某乙因与沙场老板矛盾,二人与丁某丙一起多次用货车将沙场大门口堵住,总计达45天之久。致使沙场直接损失近10万元,间接损失数百万元。后丁某甲被公司公安局拘留并被固始县检察院批捕。丁某家属委托何文真律师辩护。
 
 
  辩护思路:
 
 
  何文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调取证据,并多次协调最终让沙场方面出具谅解书(并未赔偿损失),庭审时发表主要辩护意见如下:
 
 
  1、犯罪嫌疑人丁某甲构成自首。
 
 
  2、被害人沙场非法占用耕地,毁坏环境,存在严重过错。
 
 
  3、鉴定机关对沙场损失的价格鉴定部分过高。
 
 
  4、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
 
 
  6、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低。
 
 
  7、建议判缓刑。
 
 
  裁判结果:
 
 
  固始县人民法院采纳何文真律师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叶某甲缓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