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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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如何确定仲裁管辖地?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9日|分类:私人律师 |450人看过

    仲裁就是打官司,打官司就要去有管辖权的仲裁庭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一般来说,是哪些仲裁庭有管辖权呢?就是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去哪里提交仲裁申请书?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劳动争议管辖权的案例:

    杨某来自广西,于2017年9月28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建材公司工作,他的职务是铲车司机,公司的注册地是在东莞虎门镇,公司派他到东莞南城区的土地上开铲车,2017年12月4日,他在工作中因工受伤。2019年4月7日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不愿意按照法律来赔偿,只有走打官司这条路了。2019年笔者向东莞市南城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2019年8月20日,东莞市劳动会事争议仲裁院南城仲裁庭裁决建材公司需要向杨某支付各项工伤赔偿金额总计147063元。

    律师评析:本案,建材公司的注册地是在虎门,为什么是由南城仲裁庭处理呢?因为杨某的工伤发生地是在南城,故南城是有优先处理权的,因为发生地处理起来会方便一些,就像是有些建筑工程,施工的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显示是外省的,工地是东莞的,发生工伤,最后处理的地方还是在东莞。

    一句话,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有一种情形是例外,如果是因工出差的就是在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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