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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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

发布者:陈亚川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1551人看过

非法行医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尽管平时处理的非法行医者大多出于盈利目的,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故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行为也可能成立本罪。

成立非法行医罪还要求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节严重”是指:(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非法行医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只适合适用卫生行政部门的部门规章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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