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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陈亚川律师为你解答

发布者:陈亚川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9日|分类:拆迁安置 |4849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问题。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安置所得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拆迁补偿安置所得安置房属于一方财产。

个人婚前房产拆迁安置归属

  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所得,该拆迁房屋应该属于购买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对其享有所有权,而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该拆迁房拆迁补偿安置所得,是以对该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典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购买方对其被拆迁房所享有的物权可因拆迁而延伸至对其安置补偿所得的房屋,因此,对拆迁安置房同样享有所有权。

另外,该拆迁安置房不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

产权置换获得安置房

  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婚后拆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可以选择按照家庭人口或拆迁房屋面积来置换安置房,两种方式存在差异。如果按照家庭人口的方式给予安置房面积,配偶是应获得相应的财产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原始生成,也非基于法律规定而生,而是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产生,配偶所能享有的财产权利就只能是其依靠其身份因素起到绝对贡献作用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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