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 拖欠工资、缺席判决、通话录音证据、劳动争议
律师准备过程:
2019年,宋某某到青岛某某厂干普工,约定月薪4700。干了一年半,老板一分钱没给。宋某某找到我,憋了一肚子气:“孙律师,他说没钱,不是一次了,从2021年8月就开始拖。”
我让他先办两件事:去银行拉工资流水,看原来怎么发的钱;整理跟老板通话的录音——只要有承认欠工资的说法,就能用。另外,把当初介绍他进厂的证人找出来,证明工资金额。
案情简介:
宋某某,2019年10月进厂,2022年8月离职。从2021年8月到2022年7月,12个月工资全欠着,一共56400。老板杨某某每次要钱,都说“没钱”“过几天看看”之类的。宋某某找劳动仲裁,仲裁说超过一年时效,没受理。最后只能到法院起诉。
开庭情况:
开庭那天,某某厂的人根本没来。法院直接缺席审理。
我准备了三条证据线:宋某某自己的陈述,说明入职时间、约定工资、被欠多长时间;银行的转账记录,证明过去发的工资数是4700;证人周某某的证言和两段通话录音。周某某是宋某某的儿媳,也是介绍他进厂的人。
证据分析:
最难办的是证明工资标准。没有工资单,没有考勤表——这些东西都在老板手里,他不交,我们也拿不到。那就靠别的路子往回推。
1. 工资流水:2020年,公司会计辛某给宋某某转过好几次钱,数额分别在4300到4800之间,平均下来就是4700。
2. 证人证言:周某某说,她跟老板杨某某谈好的是4700,一分没给。
3. 通话录音:这是最关键的。第一段录音里,周某某问老板:“从去年6月就一直不发工资,这哪能行?”老板杨某某回的是:“我让李姐去查查欠多少。”注意,他没否定欠钱的事。第二段录音,周某某说工资一分没给,老板答应“回来钱先给你们结结”。这两段话,周某某明确提到欠工资,老板没否认,反而说要查、要结。这不就是自认欠钱吗?
案件评析:
1. 时效问题:仲裁说超时效,但法院最后没采纳。劳动争议一年仲裁时效,宋某某离职是2022年8月,他2023年10月才去仲裁,表面看是过了。但没完——宋某某在2022年11月主动找老板要过钱,2023年12月又通过周某某要过,每次老板都答应“给”。这构成“时效中断”,所以没超。
2. 缺席判决:老板不来,放弃答辩权。法院直接就支持我们了。
3. 举证责任分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工资单、考勤表这些东西在老板手里,老板不交出来,就得担后果。这案子老板没来,法院判定他吃这个亏,认定我们说的是真的。
最后法院判决:某某厂10天内付清56400,案件受理费10块钱也由老板出。
这件事实在太典型了——小厂子不签合同、不给工资单,打工的要想维权,自己得留证据。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这些东西能顶大用。老板以为躲着就没事,法律不给你这机会。
作者:孙海山,山东山友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主任,执业二十余年,擅长刑事及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