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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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纠纷胜诉案例:离婚官司打到一半,债权人突然拿出一张20万借条提起诉讼

发布者:陈志祥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38人看过 举报

2026-08-24

律师观点分析

女方(我的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期间,突然被男方父亲的一位好友(债权人)起诉,要求女方和男方共同偿还20万借款。

说法是:2019年7月分两笔各10万,一笔进女方卡、一笔进男方卡,2022年春节前后男方补了借条,落款倒签回2019年,利息还从口头1.5%改成2%。

一审女方胜诉(不担责),男方提起上诉,二审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是女方代理律师,对于男方的上诉抗辩思路如下:

1. 先质疑“借贷真实性”

· 钱是男方父亲出面借的,债权人一审自认;

· 无原始借条,隔了两年半才补,且倒签日期+改利息+改还款期;

· 补条时间:离婚案二审期间 ?
→ 主张:高度疑似男方与债权人串通,为离婚财产分割制造“共同债务”。(注:法院最终未认定虚假诉讼,但“未追认+补条时机”直接断了共债路径)

2. 再论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

根据《民法典》1064规定,认定夫妻共有债务应当共签或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生活。

本案三样全缺:

· 女方没签字、没合意;

· 补借条时双方已诉讼离婚,女方完全不知情不追认;

· 男方自己在离婚庭上说“那10万婚内共同债已还清”,前后陈述反水;

· 债权人败诉后没上诉,等于放弃向女方主张。
二审法院:不能证明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不认定为共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离婚情形下,给女方的3个取证建议:

· 调流水:查债权人→女方→男方→男方父亲之间是否闭环、是否离婚前已部分还款;

· 查阅离婚笔录:把对方在离婚案里的自认(如“已还清”)固定下来;

· 盯补条时间:离婚/分居期间单方补条,是抗辩共债的黄金时间点。

陈志祥律师,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大学法律本科,连续执业超20年。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侵权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7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离婚、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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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20********78 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离婚、侵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