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入职建筑企业从事木工岗位,工作期间在工地摔伤,造成右桡骨小头骨折等多处损伤,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用工单位未为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责任需由企业自行承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剩余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多项工伤待遇拒不足额赔付。当事人委托郭颖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各项工伤赔偿合计 28 万余元,要求企业一次性付清全部工伤款项。
二、办案难点
1.用人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均需企业自行承担,企业存在较强赔付抵触心理,初期不愿足额支付;
2.赔偿项目多达七项,每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各不相同,需要完整梳理医疗费票据、伤情诊断、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工资流水全套证据;
3.停工留薪期时长、护理费标准、各项补助金计发基数容易与企业产生分歧,双方对总赔付金额差距较大;
4.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两份关键行政文书,需当庭完整举证,夯实全部赔偿请求的法律基础;
5.仲裁调解阶段需要平衡当事人全额获赔诉求与企业付款承受能力,协商难度较高。
三、律师代理仲裁工作
接受当事人特别授权委托后,郭颖律师全面归集全部工伤维权证据,精准核算每一项工伤待遇法定赔偿金额,制定仲裁主张与调解两套方案:
1.完整固定全套工伤维权证据链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缴费凭证、工伤认定决定书、九级伤残鉴定结论、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关系解除证明,逐项对应各项工伤赔偿项目,形成完整证据,全部赔偿金额均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2.精准核算全部法定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险相关条例,逐项计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明确仲裁主张总额 283682 元,列明每一笔款项计算标准。
3.庭审释明企业法定赔付义务开庭阶段向仲裁委及企业代理人清晰阐述: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依法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拒不赔付将面临强制执行、企业信用受损等法律后果,充分向对方释明法律风险。
4.居中高效开展调解协商兼顾当事人足额拿到赔偿、企业减轻一次性付款压力双重需求,在仲裁庭主持下多轮协商,合理下调诉求总额,敲定一次性付款金额、付款节点,同时约定双方结清款项后再无任何劳动、工伤纠纷,杜绝后续二次争议。
四、仲裁调解成果
经郭颖律师全程代理协商,双方达成正式仲裁调解协议,仲裁委出具生效调解书:
1.企业一次性向当事人支付全部工伤待遇合计 260000 元,扣除前期垫付 40000 元医疗费,剩余款项按期足额给付;
2.双方款项全部结清后,就本次工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3.若企业未按期支付,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九级工伤核心赔偿诉求全部落地,快速拿到大额工伤赔偿款,无需等待仲裁裁决、诉讼、执行漫长流程,维权效率大幅提升。
五、办案总结
本案属于建筑行业典型未参保九级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建筑企业用工不缴社保、工伤后拖延赔付现象普遍。郭颖律师办案核心思路:先通过完整证据与精准核算锁定全部法定赔偿金额,明确企业全额赔付法律责任,再借助仲裁调解机制促成一次性兑付大额赔偿,既快速实现当事人财产权益,又一次性了结全部纠纷,避免当事人长期陷入诉讼程序,为工地受伤工伤劳动者维权提供高效解决路径。
郭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