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为补贴家用、缓解经济压力,在社交平台寻找兼职工作,被他人以“奢侈品代购、月薪5000元”的高薪说辞诱导,参与涉案资金流转,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涉案账户流转资金达10万元,但当事人自始至终无任何犯罪主观认知,属于典型的被诱骗参与涉案的无辜受害者。
案发全程,当事人事前多次主动线上询问对方工作合法性,均被对方虚假话术安抚、刻意隐瞒违法事实。后续线下见面时,对方擅自收走当事人手机、删除聊天记录,私自拍摄留存其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全程刻意规避当事人知情。在账户转入资金后,当事人始终秉持善意,主观认定款项为他人合法财物,配合转账仅为归还钱款,不存在协助转移赃款、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故意。
此外,当事人家庭情况极为特殊,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配偶长期存在酗酒、家暴、赌博恶习,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窘迫、经济压力巨大。家属深知本案当事人主观无恶意、实属误入涉案,为厘清案件定性、还原事实真相、争取当事人人身自由,第一时间委托上海杰地律所刑事团队介入案件全程辩护。
二、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团队紧抓37天黄金侦查窗口期,精准研判本案核心辩护突破口:当事人无帮信罪核心主观明知、系被诱骗参与、无牟利目的、家庭特殊且无任何前科。团队紧扣帮信罪法定构成要件,制定以“否定主观明知、弱化涉案情节、争取从宽取保”为核心
精细化辩护方案:
1. 多次会见全面核实,固定无犯罪主观认知事实
律师多次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逐一审实兼职沟通全过程、问询合法性细节、线下交易经过、资金流转认知及家庭实际困境,完整固定核心事实:当事人事前积极核验工作合法性、被对方刻意欺骗隐瞒、事后善意配合转账,全程无规避调查、无侥幸牟利、无协助洗白赃款的主观故意,彻底否定帮信罪核心构成要件。
2. 精准辨析法律边界,论证本案定性瑕疵结合帮信罪司法认定
团队重点论证:帮信罪成立的核心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而本案当事人认知单纯、被高薪兼职误导,已尽普通人合理审慎义务,因对方刻意销毁证据、隐瞒真相才被动涉案,主观上无任何明知、放任、协助网络犯罪的心态,不符合帮信罪主观构罪标准。
3. 整合全案从轻情节,构建完整取保辩护体系
团队系统梳理多重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极低;全程未从中获利,无犯罪动机;家庭困难特殊,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羁押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抚养与家庭基本生活,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4. 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持续对接办案机关沟通
律师结合全案事实、法律依据及家庭特殊情况,撰写专项辩护及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清晰阐述本案主观构罪要件缺失、情节显著轻微、无社会危险性、适配非羁押措施的核心理由,持续与办案机关精准沟通,全力推动案件从轻处理、变更强制措施。
三、案件处理结果
办案机关经全面审查全案事实、涉案经过、当事人主观认知、涉案情节及我所提交的全套辩护材料,充分采纳我方辩护观点。综合考量当事人系被诱骗被动涉案、无犯罪主观明知、无违法获利、主观恶性极低、家庭特殊且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无再犯风险,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顺利恢复人身自由。后续我所团队将持续跟进案件,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撤案等最优结案结果。
四、律师点评
帮信罪司法实践中,多数案件因存在资金流水、银行卡出借使用情形,极易被办案机关初步定性为刑事犯罪,但**资金流水不等于刑事犯罪**,案件核心定性关键在于「主观是否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相关办案指导意见,帮信罪的“明知”需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行为动机、获利情况、是否被欺骗误导等综合认定,并非只要有资金过账就一概入罪。
本案能够成功取保,核心关键在于律师精准剥离**客观涉案行为与主观犯罪故意**的区别。当事人因生活压力寻求正规兼职,主动核验合法性、无牟利意图、被他人刻意欺骗误导,属于典型的无辜涉案,本质区别于主动出借两卡、明知违法仍牟利的恶意帮信行为,依法不具备严惩羁押基础。
同时本案也凸显了刑事辩护的温度与价值。对于家庭困难、抚养未成年子女、初犯偶犯、无主观恶意的弱势群体,律师通过完整还原事实、精准法律辨析、充分阐释家庭特殊困境,能够有效推动司法温情与法理兼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