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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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与醉驾

发布者:李健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6日|分类:行政诉讼 |320人看过

酒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事处罚:

《刑法》

    危险驾驶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

    2.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3.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温馨提醒:酒后别开车 开车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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