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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更改防盗门开启方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作者:祝德宇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4次举报

如今,很多楼房特别是高层住宅的入户门都是朝屋内开启,而有的房主为了装修时节省室内空间会把门从“内开”改为“外开”。

  网友咨询:

  邻居更改防盗门开启方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解答:

  相邻关系的处理需要在相邻关系人之间作出平衡,相邻人一方请求法院排除妨害的,应当以该行为是否超出合理限度为判断标准。

  邻居更改防盗门开启方向系对其专有财产的改造,并未改变其作为住宅的使用用途,若防盗门的开启并未影响其他业主在楼梯间公共走廊内的通行,作为相邻不动产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应负有一定相互容忍的义务。但如果因擅自改变防盗门开启方向,在防盗门向外全开时导致公共通道狭窄,对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时,妨害行为已超过必要的容忍义务范围,构成侵权,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律师补充: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是一种权利,是公民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日常生活中,邻里间发生“磕绊”在所难免,各方应当秉承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的原则,多换位思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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