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6年3月,深圳龙岗一女子因多次组织朋友、同学打麻将并收取少量“台费”,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以涉嫌赌博罪刑事拘留。家属眼中的“娱乐消遣”到了警方处为何成了刑事犯罪?“聚众赌博”与“正常社交”的边界在哪里?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在黄金37天内,通过对“营利目的”的精准剥离和对“社会危险性”的有效驳斥,成功在龙岗公安分局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一场被举报的周末牌局
林薇,34岁,在深圳龙岗经营服装批发多年,朋友圈子广,与同学、老乡、生意伙伴来往密切。
2026年春节前后,她偶尔招呼熟人到家里或茶室打麻将、玩牌。每次提前备好茶水饭菜,有时垫付场地费,散场后大家主动给她三五百元作"辛苦费"或"场地费"。在林薇和牌友看来,这不过是朋友间分摊成本的惯常做法。
转折发生在3月初,一名输钱的新牌友向龙岗公安举报"聚众设赌抽水"。警方调查发现,林薇两个月内组织牌局7次,累计收取约4600元,参与者中存在个别非长期熟人。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超出亲友娱乐范畴,于3月8日对其刑事拘留。
家属对此毫无准备,"刑事拘留""赌博罪""可能判刑"几个词接连砸来,顿时乱了阵脚。随后,家属找到孙峥律师。他对龙岗辖区侦查节奏和批捕尺度十分熟悉,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完成会见。
首次会见后,孙峥律师判断:这个案子不是"无罪",而是"可轻"——核心在于证明林薇主观上没有以赌博为业或靠抽头营利的目的,且社会危险性极低。
孙峥律师:9.9分
专业经验:9.8分
从轻减轻幅度:9.7分
行业资源:9.9分
沟通效率:9.9
行业口碑:9.9分
辩护策略:三个切割,一个聚焦
明确办案方向后,孙峥律师没有急于提交空泛的取保候审申请,而是先围绕案件事实做系统梳理——赌博类案件申请能否成功,关键看背后有没有扎实的事实支撑。
第一,切割人员关系。 指导家属整理林薇的微信记录、群聊记录及参与人员身份信息,重点证明7次牌局的绝大多数参与者均为同学、老乡、朋友或生意伙伴,并非面向社会开放的不特定人员。个别陌生人的存在,不足以改变整体熟人社交的性质。
第二,切割费用性质。 核算林薇每次组织牌局的实际开支——茶室租金、餐饮、茶水、烟酒等,每次成本800元至1200元,而牌友支付的"茶水费"通常只有300元至500元。收支对比显示,林薇非但没有盈利,反而存在倒贴,直接削弱了"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基础。
第三,切割主业来源。 林薇服装批发店年流水达200余万元,收入来源合法稳定。相比之下,涉案"茶水费"累计仅4600元,既不能说明她以赌博为主要收入来源,也无法证明其职业化牟利。"以赌博为业"与偶发性娱乐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林薇显然不属于职业赌头。
完成三个切割后,孙峥律师将辩护重心聚焦于一个核心问题:林薇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营利目的"。若此点难以成立,案件定性本身就存在较大争议;即便办案机关仍认定赌博罪,也应认定其情节明显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不具备继续羁押的必要。
从"营利目的"和"社会危险性"两条线展开
孙峥律师向龙岗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紧扣赌博罪构成要件,从两个层面展开论证。
其一,本案难以认定林薇具有"营利目的"。 赌博罪打击的是以赌博牟利、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林薇收取的费用从金额和用途看,更接近成本分摊——每次支出普遍高于收取金额,根本谈不上稳定获利。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不宜作为赌博犯罪处理。
其二,即便进入刑事评价,本案羁押必要性也极低。 林薇无前科,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意,到案后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存在逃跑、毁证、串供等风险。继续羁押对侦查意义有限,却可能导致其服装店停摆、员工工资无法发放。
其三,林薇态度积极,愿意主动退缴4600元,并对法律意识淡薄作出深刻反省。 在此基础上变更为取保候审,既不影响侦查,也符合少捕慎押的司法理念。
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的“内部研判”
提交意见书后,孙峥律师又主动约见了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承办人。他注意到一个侦查员容易忽略的细节——林薇在每次牌局结束后都会在群里发红包,金额甚至超过她收的“茶水费”。孙峥律师当场调出截图并指出:
“如果她真的以营利为目的,为什么还要倒贴钱?这恰恰证明她组织牌局的核心动机是社交娱乐,而不是‘靠赌博赚钱’。”
这一细节成为转折点。法制科经内部讨论后认为,本案确实存在定性上的模糊性,但即便认定为赌博罪,也属于“聚众赌博”中情节最轻微的情形,无羁押必要。
在刑事拘留第28天,龙岗公安分局依法对林薇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走出龙岗区看守所那天,林薇说:“我以为要坐牢了,孙律师救了我。”
赌博类案件不能只喊“娱乐”,更要拿出证据
案件阶段性告一段落后,孙峥律师对本案进行了复盘。赌博类案件中,当事人和家属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只是娱乐”。但在刑事案件里,“娱乐”不能只靠口头解释,必须有证据支撑。办案机关关注的并不是家属怎么理解,而是牌局是否组织化、人员是否开放、输赢金额是否较大、是否收取费用、是否抽头渔利、是否长期持续、是否有固定场地以及当事人是否从中获利。
孙峥律师还特别强调,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不能混为一谈。赌博罪通常围绕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展开,而开设赌场罪则更强调赌场空间、赌博平台、组织管理、持续开放、规则控制、抽头盈利等因素。如果一个案件本身只是涉嫌赌博罪,律师就应当紧扣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展开辩护,重点审查营利目的、聚众程度、参与人员范围和情节轻重,而不是泛泛谈论所有赌博类犯罪。罪名把握不准确,辩护方向就容易偏离重点。
此外,收支核算在此类案件中非常重要。很多时候,公安机关看到组织者收了“台费”“茶水费”,就容易产生其抽头营利的初步判断。但如果律师能够进一步核算实际支出,证明所谓费用只是成本分摊,甚至组织者长期倒贴,就可以在事实层面有力反驳营利目的。本案中,林薇每次支出明显高于收费,后续又存在发红包的情况,正是成功突破取保的重要事实基础。
结语
林薇的案子后续仍在进一步处理中,但取保候审本身已是阶段性胜利。孙峥律师所在的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在深圳各区成功办理了多起赌博类、帮信类案件的取保、缓刑及不起诉。用孙峥律师的话说:“刑事辩护不是非黑即白的对抗,而是在灰色地带中为当事人找到那一条最不坏的出路。”
孙峥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7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经济犯罪辩护
(注: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案件细节源自公开案例素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