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自2025年8月26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本文结合新规与实务,对核心变化、入罪标准、情节严重、明知认定、与帮信罪区分等关键问题进行解读,供参考。
一、明确“犯罪所得”“其他方法”范围
? 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财产性利益(含虚拟货币、支付结算资金)。
? 犯罪所得收益:孳息、投资收益等派生利益。
? 行为方式扩大:包括提供账户、转账、跨境转移、虚拟货币交易、黄金兑换、居间介绍等 所有足以掩饰隐瞒的手段。
二、“明知”认定更严格(防止扩大打击)
? 明知=知道+应当知道,综合判断:交易价格、资金异常、职业背景、与上游关系、供述等。
? 涉银行卡、支付结算:必须严格证明“明知是犯罪所得”,不能仅以出租出借银行卡推定明知。
? 区分帮信罪与掩隐罪:
? 帮信罪:事前/事中帮助,提供工具、技术支持,不明知具体赃款。
? 掩隐罪:事后,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而转移、洗白。
三、入罪标准:综合判断,不唯数额
? 不机械看金额:数额小但危害大(如电信诈骗、救灾款)可定罪;数额大但情节轻微可不起诉/免罚。
? 可不起诉/免罚情形(新规):
? 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近亲属掩饰+初犯偶犯
? 配合追查上游犯罪、有重大立功倾向
?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四、“情节严重”(加重处罚)新标准(核心变化)
? 一般上游犯罪(诈骗、盗窃等):50万元以上 + 下列情节之一
? 多次实施
? 涉及救灾、抢险、社保、防疫等特定款物
? 拒不追缴导致赃款无法追回
? 严重妨害司法追查
? 特殊上游(非法采矿等):500万元以上 + 上述情节。
五、实务要点(律师提醒)
1. 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风险极高,极易被认定为掩隐罪或帮信罪。
2. 近亲属之间掩饰,初犯偶犯、积极退赃,可争取不起诉
3. 上游未判决、未到案,不影响掩隐罪认定(只要上游事实查证属实)。
4. 虚拟货币、黄金、珠宝交易洗白,明确属于掩隐行为。
结语:新规更精准打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关联的“洗白”行为,同时严格限定明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遇到相关案件,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不批捕、不起诉、从轻处罚。
马瑞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