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李先生瞒着妻子王女士将数十万元钱款赠与张女士,王女士发觉后将李先生和张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两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张女士返还王女士相关钱款并偿付相应利息。
本律师接受了王女士的委托,本律师以为王女士的丈夫李先生瞒着她以转账及现金方式向张女士赠与钱款的行为可撤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无权将夫妻共有财产擅自赠与他人,而且丈夫与张女士存在婚外情人关系,相关赠与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涉案的数十万元虽然由李先生经手赠与,但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应当认为这笔款项是王女士与李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而且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李先生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属于无权处分,现在王女士要求撤销赠与,是明确表示对该赠与行为不予认可。李先生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赠与钱款,张女士据此取得财产,明显有违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应受到法律的肯定评价。因此。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依法应予以撤销,张女士应返这笔还钱款及相应利息。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