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树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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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审查起诉阶段强力辩护,当事人终获终止侦查、无罪结案

发布者:曹树明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89人看过 举报

2026-07-02

律师观点分析

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审查起诉阶段强力辩护,当事人终获终止侦查、无罪结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案由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涉案人员分为上游卖家、下游买家及我方当事人罗某。案件侦办阶段,上家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下家判处缓刑,罗某同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面临刑事追责、留下案底、影响终身从业与子女政审的严重后果。
二、办案难点
1、同案其他人员均已作出有罪处理,存在同案定罪的办案惯性,检察院极易参照上下游人员的判决,对罗某认定构成犯罪;
2、涉枪类案件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重罪,司法实践中入罪标准宽松,不起诉、无罪辩护难度极大;
3、卷宗材料繁多,涉案交易链条、枪支弹药流转记录复杂,需逐条拆解证据漏洞。
三、辩护工作亮点
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罗某委托后,全面细致完整阅卷,逐笔核对涉案交易流水、人员沟通记录、枪支弹药权属、交付流程等全部证据材料,梳理出本案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不足以证实罗某存在主观犯罪故意与客观买卖行为的核心辩护观点。
多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书面《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针对控方现有证据的矛盾、瑕疵逐一论证,清晰阐明罗某无犯罪事实的核心理由,反复沟通案件定性与证据标准,坚持提出不起诉的核心辩护意见。
四、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完全采纳我方全部辩护观点,认可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罗某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南通市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明确认定罗某没有犯罪事实,正式终止对罗某的全部侦查程序。
对比上游 13 年实刑、下游缓刑的同案处理结果,罗某成功无罪结案,无任何犯罪记录,彻底消除刑事处罚、案底留存带来的全部负面影响。
五、办案总结
涉枪重罪并非一律定罪,即便同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仍可通过精细化证据辩护,精准击破控方证据链。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无罪处理的黄金窗口期,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阅卷、沟通办案机关,能够最大程度阻断刑事追责,维护当事人清白与人生无污点。

曹树明律师,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刑辩专业律师,会计师。曾在山东安丘八中任教,潍坊安丘市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1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票据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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