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案例类型律师刑事辩护案例
业务类别侵犯著作权罪
代理方及角色李园律师担任被告人A的辩护人,全程负责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
结案方式判决结案
二、案情简介
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被告人A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网易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擅自运营“XX传奇2”的游戏私服牟利。经查,被告人A的经营数额为317,123元,非法获利207,123元。
2025年12月4日,被告人A被XX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25年12月18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被告人A的亲属委托李园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李园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依法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026年2月11日,经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告人A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2026年6月1日,商丘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A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园律师继续担任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三、争议焦点
本案的法律关系较为清晰,辩护工作的核心焦点在于量刑问题:
被告人A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罚金数额如何确定——能否以违法所得为基准合理确定罚金;
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四、李园律师的核心策略与作用
1.第一时间介入,成功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李园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全面掌握案情。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李园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通过专业、有效的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2026年2月11日决定将被告人A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使被告人在审判前得以回归家庭,为后续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创造了有利条件。
2.全面梳理案情,精准定位从宽情节
李园律师通过细致的阅卷和会见,系统梳理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从宽情节:
从宽情节具体内容法律依据
坦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退缴违法所得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07,123元酌情从宽情节
认罪态度好在开庭过程中对指控无异议酌情从宽情节
3.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具结,争取最优量刑建议
李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助被告人A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充分、有效的协商,公诉机关最终提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这一量刑建议为后续法院判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4.协助被告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体现悔罪诚意
在李园律师的指导下,被告人A积极筹措资金,将全部违法所得207,123元主动退缴。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也为法院酌情从宽处理提供了充分依据。
5.庭审辩护精准有力,确保缓刑顺利实现
在2026年6月3日的庭审中,李园律师围绕量刑问题发表了精准的辩护意见:
强调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多重从宽情节;
论证被告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建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A判处缓刑。
五、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判项具体内容
主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罚金人民币207,123元(与违法所得数额一致)
违法所得处理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207,123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涉案财物公安机关扣押在案未移送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评估:被告人A成功获得缓刑,无需实际收监服刑,可以在社区矫正期间正常生活和工作。罚金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一致,未额外加重经济处罚。
六、李园律师在本案中的优势体现
能力维度具体表现
刑事辩护全流程经验从侦查阶段介入,历经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全程提供专业辩护
强制措施辩护能力成功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使被告人在审判前重获自由
认罪认罚协商能力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助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最优量刑建议
量刑辩护精准性系统梳理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多重从宽情节,促成缓刑判决
当事人沟通与指导指导被告人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体现悔罪诚意,为从宽处理创造条件
七、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著作权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量刑阶段的核心价值。
核心意义:
从逮捕到取保的成功转变:在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到案后经历了刑事拘留和逮捕。李园律师通过及时、专业的辩护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是本案辩护工作的第一个重要成果,为后续的认罪认罚和退赃工作创造了条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运用:本案充分运用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李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助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最优量刑建议。
缓刑的争取是本案最大成果: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情形)。在经营数额达31万余元、获利20万余元的情况下,李园律师通过系统论证被告人的全部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使被告人避免了实际收监,可以在社区矫正期间维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罚金处理的精细化辩护:法院判处的罚金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完全一致(207,123元),未额外加重经济处罚。这一结果体现了辩护人在罚金刑辩护上的精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被告人的经济负担。
该案例充分说明:在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专业的刑事辩护不应仅仅着眼于定罪问题,更应在量刑环节发挥关键作用——从强制措施变更、认罪认罚协商、退赃退赔指导到缓刑及罚金的争取,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律师的专业投入。李园律师在本案中展现的全流程刑事辩护能力,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八、律师简介
李园律师,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等领域。在侵犯著作权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善于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精细化的刑事辩护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