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本人作为女方委托代理律师处理本次离婚纠纷。双方早年自由恋爱相识,未举办婚礼、无彩礼往来,婚前便生育一名女儿,至本次诉讼时女儿早已成年成家,不存在抚养权、抚养费后续支付问题。二人登记结婚后,男方长期沉迷赌博,常年游手好闲,完全没有承担家庭开销、照顾家人的责任,夫妻二人三观、生活习惯差异巨大,矛盾持续激化。
早在 2010 年,双方就因感情彻底失和开始分居,男方常年在外务工,女方独自返回老家生活,十余年间两人几乎没有共同居住、无日常沟通,长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为结束这段破碎的婚姻,女方在此前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举证、调解沟通等问题,两次诉讼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两次败诉后,双方分居状态持续,感情没有任何缓和迹象,女方下定决心再次起诉,委托我全权处理本案离婚事宜。
案件立案开庭后,男方当庭认可长期分居、自身赌博、夫妻感情破裂全部事实,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提出要求女方支付高额经济补偿。经我方细致梳理双方过往生活事实查明,男方索要补偿的核心理由,是双方分居十几年期间,女方长期未分担女儿成长过程中的抚养开支,其主张的经济补偿本质是弥补多年缺失的子女抚养费。
接手案件后,我结合子女现已成年、男方自身存在赌博过错、多年独自生活双方财产各自独立等多重事实,多次与对方及承办法官沟通,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厘清补偿合理区间,全力为当事人降低经济负担。
案件亮点
婚姻分居长达十余年,两次起诉离婚均未成功,本次通过调解顺利达成离婚;
精准拆解男方诉求,明确对方索要补偿实质为多年子女抚养费补偿,锁定谈判核心;
多轮调解博弈,大幅压低补偿金额,仅一万五千元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极大减少当事人支出。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效力:
男女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一次性支付 15000 元作为多年未承担抚养费的补偿,款项已于调解当日全额付清;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100 元,由女方自愿承担。
调解文书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当事人顺利摆脱多年死亡婚姻,以极低成本一次性了结全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