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供货方 A 建材公司主营商品混凝土供应,2018 年与 B 建设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 A 公司为本地某地产项目供应混凝土,合同对供货规格、单价、结算周期、管辖法院等内容作出完整约定。
合同签订后,A 公司按项目施工需求分两批次交付混凝土,双方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完成对账结算,确认累计未付货款合计 44100 元。
经核实,案涉项目实际施工人为自然人刘某,刘某长期挂靠 B 建设公司,借用该公司资质承接工程,购销合同亦是刘某以 B 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签署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项目停工后,B 公司、刘某均拖延支付货款,A 公司多次催收无果。
后期 B 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刑事案件入狱,企业失联,刘某也拒不配合付款。A 公司委托马利尖律师代理本案,起诉主张货款、逾期资金占用费,并要求挂靠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件难点
1.被告 B 建设公司失联,需公告送达开庭材料,存在缺席审理风险;
2.无直接书面挂靠协议,需从破产申报材料、项目施工资料中调取证据,证明刘某实际施工、借用资质的事实;
3.需论证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与实际施工人应当对建材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需合法主张逾期资金占用损失,并确定合理计息标准。
三、马利尖律师办案与庭审代理思路
1.完整固定全套书面交易证据
整理购销合同、供货单据、双方盖章的结算表,清晰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原告已全部履行供货义务、欠款金额明确,夯实基础债权事实。
2.调取破产佐证证据,锁定挂靠关系
前往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管理人处调取刘某债权申报表、情况说明、项目保证金材料,以刘某自行申报债权的书面自认,证实其系实际施工人、借用 B 公司资质承揽项目,形成完整挂靠证据链。
3.明确法律依据,主张挂靠双方连带付款
依据《建筑法》禁止出借资质的强制性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裁判规则,提出:建筑企业允许个人挂靠、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建材采购合同,二者构成共同债务人,应对全部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4.合理主张逾期资金占用费
合同未约定逾期违约金,参照市场贷款利率上浮标准计算资金占用损失,主张年利率 4.03%,该标准低于法定逾期罚息上限,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获得法院支持。
5.应对被告缺席,完整完成举证质证
两被告均拒不到庭、放弃举证质证,马利尖律师当庭完整出示全部证据,逐一说明证据三性与证明目的,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保障原告诉讼主张全部被法庭采信。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马利尖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被告 B 建设公司、自然人刘某于判决生效后连带向原告 A 建材公司支付混凝土货款 44100 元;
2.B 建设公司、刘某连带支付原告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按年利率 4.03% 计算的逾期资金占用费;
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本案实现小额建材货款全额回款,明确挂靠施工场景下建材供应商的维权路径,成功突破建筑公司失联、实际施工人推诿的回款障碍,为建材企业处理同类挂靠项目欠款纠纷提供典型胜诉参考。
律师业务介绍
马利尖律师长期专注买卖合同纠纷、建材工程款项争议、商事债权追索、挂靠施工连带责任认定、缺席诉讼代理、民事诉讼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货款结算、逾期损失索赔、挂靠关系证据固定、公告送达、企业失联类商事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实战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工程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为建材供应企业高效追回拖欠货款及逾期损失。
马利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