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解散了,员工该怎么办?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①《民法总则》68条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②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如申请注销登机前已将债权债务结清,提交相应材料后可大大提高注销效率。
③结合《劳动合同法》44条之规定,法人宣告破产,决定提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
③实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节点并非一定要等到企业完成注销登记,如企业做出提前解散决定后,即可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同时需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的起算点为2008年1月1日起。如当地无特殊规定,无论是否三期女职工等特殊情况,法律角度补偿标准均一致,N或N+1,吕飞律师提醒法律上从来都没有2N+1的概念,违法解除是2N,不是2N+1,由于公司已经破产,也不存在违法解除员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