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9年B找A借8万,A手上有现金就直接给了B,同时找B的弟弟C做了担保,当时打了借条,后B、C推三阻四一直没有还钱。直到2023年A才找到我。
【律师准备应诉工作】
律师分析:做一些诉前工作,把诉讼时效重新连接起来。
【难点】
没有流水,也过诉讼时效了,借条利息约定不明。
【裁判结果】
后在本律师的代理之下,B、C两被告主动跟原告A联系,并主动还了一部分钱,本律师帮他们写了一份分期还款协议。原告A撤诉了。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柯国娟律师